按照学校下发的“关于评选2017—2018学年团内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以及“重文理学〔2017〕10号304am永利关于评选表彰2017年度员工各类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的通知,经过员工自愿申请永利集团员工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以下同学推荐为本年度优秀个人获得者。
(1)五四红旗团支部
2015级商英三班 2016级英师二班 2017级英师一班
(2)先进班集体
2016级商英三班 2017级英师三班 2017级商英三班
(3)文明寝室
桃苑753 桃苑743 桃苑741 桃苑606 桃苑609 桃苑637 桃苑519
(4)三好员工
徐小辉 高娜娜 李杭 颜雪 刘彦秋 欧静 吴丽丽 李青珂 周洪旭 李月云 贺维清 蔡培 代易函 高蝶 郭歌 薛稀 殷红梅 谭周男
(5)优秀员工干部
苏欣 蒋璐遥 杨薇 郑艳 张传丽 潘绍倩 刘西 余婷 陈婷婷 刘思宇 章姚孟霞 封瑞 陈丹 程娅 刘洁旭 骆芮 熊婷婷
(6)优秀共青团干部
陈学 张小燕 周思伽 李欣 王琳 邵玉京 周生丹 张师思 李艳艳 陶蕊蕊 徐翠 段睿颖 王洪力 孙世倩 刘媛媛 陈渝 李杰(3) 郭瑞
(7)优秀共青团员
夏冬梅 赵露露 邱鑫 张燕 赵玲 王杰 何万欣 李瑾 何林涛 吕瑶 易传珍 黎扬凡 吴梦义 尹盈 夏浚峡 张逸文 梁瑶瑶 张学芹
(8)文艺活动先进个人
刘彤彤 潘健 王金润 刘余 谢能娇 张润 刘莲 黄可
(9)读书活动先进个人
田小波 吴冕 刘奔 李莲 盛鑫
(10) 精神文明先进个人
杨欢 陈宴 苟悦月 邹妮君 刘倩茹 傅春芝 刘娟 徐元 赵进
(11)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标兵
石玲鑫
(12)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谢双宇 荣艺萍 郑倩 王俊涛 郑惠铭 程艳秋 邬雨桐 朱巧 谢家英
(13)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标兵
李回香
(14) 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
李金泓 陈星 陈思思 徐一方 黎星甫 李学薇 李瑶 程雨薇 李杰(2)
(15)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标兵
刘室园
(16) 自立自强先进个人
王亚馨(师3) 黎佳丽(商2) 朱婉如 李林炜 甘婧
(17)体育活动先进个人
王薪惠 鲍恋文 皮金瓒 马纯波 晏澜 秦海霞 卓鑫 胡显辉
公示期为2018年4月9日至2018年4月12日。如有异议请实名制反映。
党总支书记、副经理 颜学金 联系电话 02361162767,13500338543
永利集团
2018年4月9日